外來器械廠商應提供哪些清洗、消毒和滅菌信息?
隨著醫學診療技術的不斷進步,消毒供應中心需要處理的器械種類越來越多,其中很多的器械并非醫院所有,而是屬于外來器械。一般而言,外來器械或是精密,或者貴重,或是復雜,沒有廠家的專門說明或者培訓,消毒供應中心很多時候很難做到充分的清洗、消毒與滅菌,帶來院內感染的巨大風險。那么,我們又需要向廠商索要哪些資料呢?
一)掛靠規范
對于廠商送來器械應該怎樣進行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醫藥行業標準YY/T 0802-2010/ISO 17664:2004“醫療器械的滅菌制造商提供的處理可重復滅菌醫療器械的信息(Sterilizationof medical devices –Information to be provided by the manufacturer for theprocessing of resterilizable medical devices)”做出了相應的規定。這里需要強調的是,所謂“制造商”涵蓋的范圍是比較寬泛的,是指在一個物品上市前負責物品的設計、生產、包裝和標簽的團體或機構,而不管產品是自己生產還是由第三方代產,只要使用其名稱,就是該產品的制造商。
二)索要信息
該標準規定制造商需提供的信息包括:再處理說明、再處理的局限性與約束性,處理前的使用現場準備,清潔前的準備,清潔,消毒,干燥,檢察、保養與試驗,包裝,滅菌和貯存11個方面。這里選擇清潔,消毒和滅菌這3個重要步驟給予詳盡介紹。
1、清潔
首先應明確該器械是否可以進行清洗。如果不能清洗應該設有警示標志;對于能夠清洗的器械則應給出一種手工清洗方式和至少一種使用清洗消毒機清洗的方式。而廠商事先要對這些清洗方式進行確認,以保證清洗效果并不造成器械的損傷。在清洗時,還要考慮到是否需要輔助裝置,清洗水質要求,清洗劑的要求,清洗劑殘留及監測,清洗的溫度、溶液濃度和暴露時間,如果需使用特殊技術,也要進行說明。
2、消毒
首先也應該明確是否可以進行消毒。如果可以消毒,需要給出一種確認過的手工消毒方式;使用自動清洗消毒機進行消毒的話,也應給出具體的、經過驗證的方法。消毒時的考慮與清洗時候相類似,也靠考慮到輔助裝置的需求,處理水質的要求、消毒劑、濃度與處理時間,消毒劑殘留量的限制與監測方法,整個消毒過程的溫度、濃度與暴露時間,特殊的消毒技術及漂洗技術。
3、滅菌
廠商需要提供至少一種被確認過的滅菌方式,滅菌設備要求,滅菌劑的鑒定與濃度,滅菌的濕度、壓力、溫度、暴露時間、技術說明與后處理技術說明。對于濕熱、環氧乙烷和甲醛滅菌的蒸汽冷凝液中污染物最大量也要有所說明。
通過引用這份指導文件,消毒供應中心就能夠更加清楚向外來器械廠商索要哪些處理流程步驟指導文件,從而將清洗、消毒、滅菌失敗的可能性降到最低。